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7160000

「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6-2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羅廷瑋等委員提出,針對國內個資外洩頻傳,修正個資法部分條文,強化公務與非公務機關的個資管理責任,並配合個資會成立賦予機關執法權限,以落實人民資訊隱私權保障。原文未附詳細條文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強化各機關的個資管理與執法權限,有助降低個資遭濫用風險、保障民眾資訊隱私。
主要影響對象
公務與非公務機關、處理個資的企業,以及個資受影響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個資法部分條文以強化機關個資管理責任並賦予執法權限,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原文 explain 從缺)。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個資外洩的國安與隱私風險、配合個資會強化執法;疑慮:機關管理責任加重後的合規成本與執行可行性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其他個資法修正草案主題重疊,正式條文以委員會併案審查版本為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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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5-22
委員會審查2025-06-16
委員會發文2025-06-27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蘇清泉等17人,鑑於國內個人資料外洩頻傳,致民眾個資遭不肖人士濫用,已成為國安危機。為保障個人資料安全,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應強化個資管理責任。再者,為配合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成立,賦予機關執法權限,以確保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均符合法律規定,落實憲法對人民資訊隱私權之保障,爰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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