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主張基於軍職服役特殊性,從優規劃退役官兵相關補助措施,以照顧其退役後權益與子女教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退除役官兵可獲得新增的補助保障,有助減輕退役後家庭經濟壓力並穩定國軍人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軍退除役官兵及其家庭、退輔會與相關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本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新增退役官兵補助規定(具體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軍職服役特殊、應從優照顧退役官兵、強化國軍穩定;疑慮:增加政府支出、補助範圍與額度待明確、與其他退休制度的衡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另一案均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可對照兩案補助設計的異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5-16,2025-05-2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5-16,2025-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10
本院委員羅廷瑋、蘇清泉等16人,鑑於軍人肩負保家衛國之重任,服役期間須承擔警戒、待命等高強度任務,且退役後仍需面對子女教養及家庭經濟壓力,往往須再就業以維持生計,相較於公教人員之生活穩定性,存在顯著落差。基於軍職人員服役之特殊性,應從優規劃補助措施,以確保其退役後基本權益,使其子女獲得妥適照顧,並展現國家對軍人的尊重與支持,進一步強化國軍穩定性與長期發展,爰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