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預算法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九條,提案理由指2017至2024年全國賦稅收入連年超過預算(即超徵),認為可能存在稅收估測失準或刻意低估,欲要求財政主管機關如實編列賦稅收入,並於實徵數超過預算數時提出原因分析與資金運用報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提升稅收預測準確度、減少隱性超徵,並讓立法院與民眾更清楚超徵原因與資金運用。
主要影響對象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立法院預算審查機制,以及關心租稅公平的全體納稅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九條:要求賦稅收入須如實擬編,並於實徵淨額超過預算數時,由主管機關提出原因分析與資金運用報告。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要求如實編列與超徵說明可提升財政透明、保障預算審查權;疑慮:稅收預測本具不確定性,何謂「低估」及報告義務的實務認定可能被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聚焦「超徵」課責與財政透明,建議搭配財政部賦稅實徵統計一併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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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6人,由於2017年至2024年,全國賦稅收入超過該年度預算,引起社會輿論,反映預算編列估測失準或數字管理失靈,為防止賦稅收入數據被低估或超徵額度過大,且增進政府對財政資源的真實掌握,請中央財政主管機關須如實編列,並當賦稅收入實徵數超過預算數時,提出原因分析與資金運用報告,爰擬具「預算法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年全國實徵淨額大於賦稅預算數情形
<資料來源:財政部全國賦稅實徵淨額統計表>
二、為防止政府在預算編列時刻意低估稅收,導致「低編高收」成為常態,應明文規定賦稅收入必須如實擬編,以提升財政預測準確度,杜絕隱性超徵,確保立法院能有效行使預算審查權,並保障民眾的租稅公平與信賴利益。
三、政府財政應本於需求編列預算,但2024年實際稅收卻大幅超出預期,超徵率高達16.3%,顯示稅收預測明顯失準,與2023年相比,2024年稅收年增率達8.8%,是經濟成長率4.2%的兩倍以上,代表政府超額攫取經濟成果,實質加重民間租稅負擔,形同變相徵收「通膨稅」。稅收預測應更精準,才能避免財政與民間資源錯配,確保公平正義與經濟活力。
提案人
連署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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