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5750000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4-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配合民國一一一年國安法增訂「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相關罪責及條次變動,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條。重點在於檢討違法軍士官仍可能領取退除給與的例外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服役條例與國安法的條次與罰則銜接一致,並收緊觸犯特定罪責者領取退休俸祿的例外空間。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現役及退役軍官士官,特別是涉及國安、營業秘密相關案件者,以及國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配合國安法條次變動並調整不發退除給與之例外條件;詳細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軍士官洩漏核心關鍵技術或觸犯內亂外患罪卻仍領國家俸祿,傷害國人情感,應與國安法同步收緊;疑慮:停發退除給與的時點與範圍,以及對退休權益、無罪推定原則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退除給與停發類修法多牽涉認定時點與回復條件,建議留意是採判決確定或第一審有罪即停發。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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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鑒於兩岸特殊政治局勢,且為保護我國高科技產業,防止重要關鍵技術外流,本院爰於民國111年6月間修正通過「國家安全法」(下稱國安法),增訂「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案件」之定義、行為態樣與管轄法院(國安法修正草案第三條、第十六條),並同步提高各項罰則、罰金等(修正條文第八條),原條次順序變更;但本法相對應法條並未修正。而且本法原條文另訂有「未宣告緩刑」者才適用不發退除給與的例外條件,讓違法者仍有機會領取國家退休俸祿,傷害國人情感甚鉅,爰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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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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