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2140000

「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5-0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由楊瓊瓔、廖偉翔、羅廷瑋、黃健豪等27位委員提出的「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針對能效一、二級新家電每臺最高減徵2,000元的優惠。現行優惠將於114年6月14日屆期,本案主張延長減徵期限至119年6月14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延續節能家電每臺最高減徵2,000元的優惠至119年6月,持續鼓勵民眾汰換高耗能設備。
主要影響對象
購買節能家電的消費者、家電產業與財政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延長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徵期限至119年6月14日;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國內仍有大量老舊家電,延長優惠維持汰換誘因、助攻長期減碳;疑慮:長年延長優惠擴大稅收損失,補貼效益是否遞減須檢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延長至119年,建議與同期延長至116、118年或免徵、刪除截止日的版本一併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5-07
委員會發文2025-05-09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廖偉翔、羅廷瑋、黃健豪等27人,為促進綠色消費並降低家庭用電量,政府於一百十二年六月十四日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延長對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含移動式除濕機)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兩千元的優惠措施至一百十四年六月十四日。然據經濟部估算,國內住宅老舊家電還有408萬台,若不繼續提供誘因,家戶設備更新速度恐趨緩,影響長期節能減碳成效。因此,為持續推動民眾汰換高耗能設備,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延長減徵期限至一百十九年六月十四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3)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貨物稅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