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9060000

「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5-0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將購買能源效率第一、二級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臺減徵二千元(最高四千元)的貨物稅優惠延長至116年6月14日止。提案理由為持續鼓勵綠色節能家電消費、達成淨零減碳目標。
能幫助到什麼
換購節能家電的民眾可繼續減稅,亦有助節能家電的市場推廣。
主要影響對象
購買節能家電的一般消費者與家電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一條之一,將減徵截止日由114年6月14日延長至116年6月14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續節能家電補助、鼓勵綠色消費;疑慮:稅損與優惠期限合理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無條文說明欄,期程與額度以提案理由所載為準,併案時可與其他延長年限版本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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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委員會審查2025-04-23
委員會審查2025-05-07
委員會發文2025-05-09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林沛祥、邱鎮軍等16人,鑒於自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五日起,若購買經濟部核定之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等電器用品,且非供銷售、未退換貨者,每臺予以減徵貨物稅新台幣二千元,最高減徵四千元,以創造節電效益,達成政府淨零減碳政策目標,並增加民眾選購節能型家電之意願,惟其減徵將於今年6月14日截止,為持續鼓勵民眾選購綠色節能家電、達成環境保護,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減徵期限延長至一百十六年六月十四日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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