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新增年滿75歲以上長者的「必要陪伴者」得一同享有搭乘公共大眾運輸、進入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等的優待措施。背景在於我國邁入超高齡社會、少子女化使家庭照護壓力加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意在讓高齡長者外出時的陪伴者也能享有優待,鼓勵親友陪伴出遊並促進長者使用公共運輸與文教康樂設施。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75歲以上長者及其陪伴者、公共運輸與康樂文教設施業者,以及社政與財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五條,新增年滿75歲以上長者之必要陪伴者得一同享有優待措施,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高齡與少子女化下,給予陪伴者優待可鼓勵長者出遊並減輕照顧負擔;疑慮:陪伴者資格如何認定、優待成本由誰負擔,以及對相關業者與公務預算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若家中有75歲以上長者,民眾可留意修法後陪伴者優待的適用範圍與認定方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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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3-21,2025-03-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3-21,2025-03-2
案由
本院委員顏寬恒、蘇清泉、林沛祥等18人,有鑑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臺灣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化社會,且少子女化日趨嚴重,個人及家庭撫養、照護壓力倍增,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在長期照護過程中,實際照顧者所承受的壓力不僅來自身體,還有心靈的壓力,且我國目前面臨高齡化、少子女化衝擊,青壯年之扶養負擔日趨沉重。
二、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臺灣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化社會,每5人即有一位年滿65歲長者,故而為因應此等現象,政府亦推出許多政策,包含增進年長者福利、醫療照護及減輕照顧者之經濟負擔。
三、為保障年長者福利,也鼓勵長者親友陪伴出遊,同時促進國人善用國內公共大眾運輸工具、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等,爰提出修法,新增年滿75歲以上年長者,其必要陪伴者得一同享有優待措施。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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