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增訂「國民教育特別扣除額」,規定納稅義務人受國民義務教育的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五千元。提案理由為國教階段除學費外仍有雜費等支出,希望透過節稅工具減輕育兒開支、鼓勵生育。
能幫助到什麼
提案方主張可補足國教階段的家庭負擔,使子女各求學階段皆有節稅工具,鼓勵生育。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就讀國民義務教育子女的納稅家庭與財政、稅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增訂之6國民教育特別扣除額,規定受國民義務教育子女每人每年扣除五千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足國教階段雜費負擔、完整化各學齡節稅工具;疑慮:稅損規模、對低所得未課稅家庭實益有限、額度是否足以影響生育意願。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批第十七條提高幼兒扣除案性質相近但對象不同,建議併同比較涵蓋學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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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謝龍介、羅廷瑋、林沛祥、邱鎮軍、賴士葆等17人,有鑑於我國少子化之問題日益嚴重,為減輕育兒開支、鼓勵生育,增訂國民教育特別扣除額,使子女於求學階段皆有節稅工具之適用,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於2020年起,我國已進入「生不如死」之人口負成長期,2024年我國依然為全球生育率最低的的國家。2025年一月甚至有許多鄉鎮出生人數掛零。少子化涉及薪水、物價、育兒成本等各種面向,其作為國安議題,國家應積極作為以鼓勵生育。
二、為鼓勵生育、降低育兒成本,本法於民國100年已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教育部亦於民國113年起實行十二年國教免學費政策。惟子女於國民教育階段除學費外,尚須負擔雜費等其他費用,爰增訂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6國民教育特別扣除額,規定納稅義務人受國民義務教育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五千元。
提案人
連署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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