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提案理由是醫療暴力事件頻傳,現行條文保障對象多限於醫事人員,未涵蓋醫院內其他必要附隨工作人員。提案方希望透過修法為醫療場域相關專業人員提供法律層面的消極保障。原文未附具體條文對照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提案方主張可擴大醫療暴力防治的保障對象,維護醫院內非醫事工作人員的工作與安全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醫院內醫事人員與其他必要附隨工作人員、就醫民眾及衛生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原案未提供條文對照,重點在第一百零六條擴大醫療暴力相關保障對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足醫療暴力法律保障的最後防線、涵蓋非醫事附隨人員;疑慮:保障對象認定範圍、與刑事相關規範的競合,公開資訊有限。
政治雷達小叮嚀
建議比對第一百零六條現行保障對象與罰則文字,確認新增涵蓋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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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案由
本院委員邱若華、蘇清泉、黃健豪等17人,鑒於我國擁有世界頂尖醫療資源,但醫療暴力卻頻傳,以台北市為例其由2022年59件增加至2023年82件,在醫療暴力數字未見下降情況下,醫界紛紛思考解決辦法,例如: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成立「白色小組」,在醫病發生衝突發生時介入協調,其具體作法為:當院內發生白色事件(醫療暴力)後,經醫療人員通報,即啟動白色一號行動,於三分鐘內包括值班護理長、安全衛生室人員、病房醫師、保全以及院層級行政長官到場,且有專人負責蒐證、錄影,上開人員因受過讓衝突降溫訓練,是故頗有成效,惟上開案例除了分享積極之醫療暴力防治外、亦相當程度反映出醫療暴力相關的醫院人員,不僅只有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之醫事人員,其他醫院內之必要附隨工作人員,亦為醫療暴力所可能波及之被害人,對於醫療暴力的避免,除了須培養正面積極解決方法外、尚必須留有法律層面最後一層消極保障,藉此提供醫療場域上相關專業人員之工作及安全權益,爰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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