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延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措施五年六個月至119年12月31日止,並增訂第三項有關退稅通知與方式的規定。提案引用環境部調高2030年減碳目標作為理由。
能幫助到什麼
換購節能家電的民眾可在較長期間適用減稅,新增退稅通知規定有助買受人掌握退稅資訊。
主要影響對象
購買節能家電的一般消費者、家電業者及退稅主辦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一條之一延長減徵期間至119年12月31日,並增訂第三項規範退稅通知與方式。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呼應環境部調高的減碳目標、加速家戶汰換;疑慮:較長延長期間的稅損與成效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除延長期程外還新增退稅程序條文,是少數同時調整作業規定的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