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4950000

「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3-1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二條,主張過往對外軍購多以「工業合作」點數爭取技術轉移,近年卻未落實,且「列管軍品廠商級別認證」對業者參與軍需釋商助益有限。修法擬強化技術轉移與協助具級別認證者發展,推動國防自主並進入國際軍工供應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促進軍購搭配技術轉移、協助取得認證的國防廠商爭取訂單與發展空間,支持國防自主與產業升級。
主要影響對象
國防產業廠商(尤其具級別認證者)、國防與採購主管機關,以及關注國防自主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涉及強化技術轉移與協助具級別認證廠商發展等內容;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工業合作與技術轉移、扶植本土國防產業、助級別認證廠商進國際供應鏈以強化國安;疑慮:技術轉移成效受外部因素制約、扶植措施與公平競爭及採購制度如何兼顧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防自主常卡在「技術能不能真的轉移進來」,法條寫了還要看後續執行與談判,值得長期追蹤。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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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2025-03-07,2025-03-1
交付審查2025-03-07,2025-03-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過去我國對外軍購案中,多有透過「工業合作」點數方式,協助我國以技術轉移方式取得部分軍事工業技術,但近年軍購案中,皆未落實工業合作,爭取技術轉移。我國目前正大力推動「國防自主」,若缺乏來自外國國防工業技術轉移,部分技術將因我國國防研發資源有限,難以突破而不利我國國防產業發展與推動。另「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下稱「級別認證」)是為對廠商產品之品質認同,惟「級別認證」目前仍無法為相關業者參與軍需釋商建案提供實質幫助,故應有適當措施,為具「級別認證」者提供發展空間,亦為台灣國防產業進入國際軍需供應鏈創造更有利條件,以促進我國國防產業擴大投入國際軍工供應鏈,提升我國國防實力,加強國家安全。綜上所述,我國因內部軍需市場與研發資源皆有限,因此國內與國外之產業合作、技術轉移,以及協助具「級別認證」者發展都是促進我國國防產業發展關鍵性因素,爰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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