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九條,提案方參酌法制局研究,因應美國軍售延遲交貨,強調無論軍售、商購或產業合作都應重視技術轉移,並修正「特殊需要」規定使其能涵蓋無人機等項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強化國防自主與技術轉移、納入無人機等特殊需求,降低對單一來源供應的依賴。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防產業、軍事採購與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九條,調整技術轉移與「特殊需要」相關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國防自主、技術轉移與供應多元化、納入無人機需求;疑慮:條文修正後的適用範圍與執行細節是否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國防產業條文常涉專業界定,可留意「特殊需要」與技術轉移如何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