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3550000

「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3-1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提案修正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要求主管機關及經濟部在鼓勵外國廠商與我國合格廠商產業合作及相互投資等國際合作時,應推動落實技術轉移並爭取原廠認證。提案理由是協助國防產業融入國際軍需供應鏈、達成國防自主目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促使國際合作過程中取得技術移轉與原廠認證,協助本土航太、船艦、資訊等周邊廠商提升能量並融入國際供應鏈。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防產業相關廠商、主管機關、經濟部及外國合作廠商。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明定國際合作與相互投資時應推動落實技術轉移並爭取原廠認證;確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國防產業為核心戰略產業,國際合作應落實技術移轉並爭取原廠認證以達國防自主;疑慮:強制推動技術轉移在國際合作談判中的執行彈性,仍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國防產業技術轉移條款可與後續國防法相關修正案一併對照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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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2025-03-07,2025-03-1
交付審查2025-03-07,2025-03-1

案由

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鑒於國防產業為台灣重點發展產業,並納入行政院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一,主管機關及經濟部在鼓勵外國廠商與我國合格廠商進行產業合作與相互投資等國際合作時,有必要推動落實技術轉移並爭取原廠認證,以利融入國際軍需供應鏈並達成國防自主及提升國防實力之目標,爰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國防產業為我國重點發展產業,政府積極推動產業升級計畫,期藉由國防武器的自製、採購及國際合作帶動國內航太、船艦、資訊產業等周邊相關廠商,投入尖端科技研發、達到技術創新,讓臺灣成為全球航太船艦及太空產業重要供應鏈。
二、為協助我國國防產業發展,主管機關及經濟部在鼓勵外國廠商與我國合格廠商進行產業合作與相互投資等國際合作時,應推動落實技術轉移並爭取原廠認證,以融入國際軍需供應鏈並達成國防自主及提升國防實力之目標。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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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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