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在預算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理由是現行法只就「會計年度開始前未完成預算議決」訂有補救措施,卻未規範「會計年度結束後立法院才完成議決」的情況,恐生執行面爭議,故擬補上相應處理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填補預算逾期議決時的法律空窗,讓相關情況有明確處理依據,減少執行爭議與不確定性。
主要影響對象
行政院與各機關、立法院,以及關注國家預算運作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預算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針對會計年度結束後立法院始完成預算議決之情形訂處理措施;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足現行法漏洞、避免逾期議決衍生執行爭議與動盪;疑慮:實際條文如何設計、是否影響行政院預算執行彈性與立法權行使,需待具體內容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預算如果「延到年度結束才過」會有空窗,這類補洞條文不顯眼卻關係政府能不能正常運作,值得留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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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3-07,2025-03-1
交付審查2025-03-07,2025-03-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現行《預算法》僅針對立法院未能於各年度預算案會計年度開始前完成議決之狀況,訂有補救措施;惟未針對於會計年度結束後,立法院始完成預算案議決之狀況訂有處理措施,恐衍伸執行面爭議,導致國家動盪不安,爰擬具「預算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預算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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