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3890000

「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5-0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將購買第一、二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臺減徵二千元的措施,自原114年6月14日延長四年六個月至118年12月31日止。提案理由為鼓勵汰換老舊家電、提升能源效率、達節能減碳。
能幫助到什麼
換購節能家電的民眾可繼續減稅,亦延續節能家電的推廣誘因。
主要影響對象
購買節能家電的一般消費者與家電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一條之一,將減徵截止日由114年6月14日延長至118年12月31日,延長四年六個月。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續汰舊換新、降低環境負擔;疑慮:延長期間的稅損與政策效益持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以118年12月31日為截止,與多數以6月14日為截止的版本不同,可注意期間長短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3-07,2025-03-1
交付審查2025-03-07,2025-03-1
委員會審查2025-04-23
委員會審查2025-05-07
委員會發文2025-05-09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黃健豪等16人,鑑於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措施將於今年6月中旬屆期,為鼓勵民眾將老舊家電更換為節能型的新家電,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對環境的負擔,達節能減碳之效果。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措施延長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以符合節能減碳及促進綠色消費之推行,故將購買第一、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者減免貨物稅每新臺幣二千元之規定,自原一百十四年六月十四日延長四年六個月,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貨物稅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