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提案修正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新增第七款,提供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女性生理用品補助。提案理由援引CEDAW及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主張回應月經貧窮與月經不平等議題,保障經濟弱勢女性的健康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減輕經濟弱勢女性購買生理用品的財務負擔,降低因節省而衍生的健康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女性,以及社會救助業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新增第七款,增列女性生理用品補助項目;補助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女性生理用品為必要支出,月經貧窮影響弱勢女性健康,補助符合CEDAW與性平綱領意旨;疑慮:補助範圍與發放方式、財政負擔及與其他社福補助的整合,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新增福利項目可一併關注補助對象界定與財源規劃的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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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3-07,2025-03-1
交付審查2025-03-07,2025-03-1
案由
本院委員林楚茵、林月琴、張雅琳等18人,為貫徹《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及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精神,促進月經平權,且保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女性之健康權,爰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第七款女性生理用品補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月經平權涉及月經貧窮與月經不平等等議題。所謂「月經貧窮」,係指經濟弱勢女性,因為無法取得充足且適當的生理用品,導致生理疾病及心理健康,且不利就學及就業,並將長期影響生活,陷入弱勢的惡性循環。而「月經不平等」,則為女性因月經此一與男性先天不同的生理現象,而於身體與財務上受到不同於男性的影響,部分甚至因為月經而加重其社會弱勢狀況。
二、女性在一生中需花費近十萬元購買生理用品,惟根據2024年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我國女性平均時薪僅為男性之85.3%。薪資結構不平等,生理用品支出又增加女性財務負擔,經濟弱勢女性暴露於月經貧窮所造成的健康風險之中。舉例而言,部分經濟弱勢女性為了節省花費,選擇拉長生理用品的使用時間,使得感染風險增加。根據南韓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2005年至2015年的統計顯示,南韓貧窮與富有的女性相比,前者陰道感染的比例是後者的1.6倍,顯示經濟弱勢女性更容易暴露於月經貧窮造成的健康風險,陷入交織性不利處境。
三、根據行政院所頒布《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健康、醫療與照護」章節,強調應制定具性別觀點的人口、健康、醫療與照顧政策,提供公平的健康機會、醫療與照顧資源。且應減少社會文化成因造成的生理與心理健康威脅、特別關注不利處境者的需求與服務可及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十二條指出:「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為符合上開條文之意旨,提升女性權益保障、削減其財務負擔,爰於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新增第七款女性生理用品補助,以保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女性的健康權。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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