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2650000

「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3-0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醫療法第二十四條與第一百零六條,將妨礙醫療業務、傷害醫事人員的行為加重罰則。並把保護對象從「醫事人員」擴大到醫療機構或教學醫院內其他工作人員(如批掛、行政、清潔人員)。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第一線急診與醫療現場人員及非醫事的院內工作人員,遭暴力、恐嚇、污辱時可獲得同等法律保障與較重的嚇阻效果。
主要影響對象
醫事人員、醫療機構與教學醫院內各類工作人員,以及就醫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醫療法第二十四條(醫療業務不受妨礙之規定)與第一百零六條(罰則),加重妨礙、傷害行為之處罰並擴大受保護人員範圍至非醫事之院內工作人員,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醫療暴力件數居高、第一線人員身心安全與其他病患就醫權益受衝擊,且非醫事人員同遭暴力卻不受保護有失公平;疑慮:是否單靠加重罰則即能遏止、保護對象擴大後的適用界線與和現行刑法的競合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罰則加重後,建議一併關注配套的通報與證據蒐集機制,避免有法難用。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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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3-04
交付審查2025-03-04

案由

本院委員顏寬恒、林沛祥、羅廷瑋等16人,鑑於醫事人員從事救人的醫療業務,尤其是急診第一線工作人員搶救病人分秒必爭,但受到以暴力、脅迫、恐嚇、污辱或其他非法之方式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甚至傷害醫事人員之事件頻生,應加重罰則,以資遏止,爰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衛福部醫療機構受有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案件統計顯示,109年為252件、110年為284件、111年為260件、112年則有331件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案件,整體案件數居高不下,對醫事人員之身心安全及其他病患就醫權利,皆造成嚴重衝擊與危害。
二、又近期新聞中,臺南一名批掛員要求病患支付急診及診斷證明書費用,卻遭對方罵三字經、丟零錢盤,報警後才排解此次糾紛;然事後該名批掛員控訴於現行醫療法中僅保護醫事人員,亦即若遭受醫療暴力者是行政人員或是清潔人員等非為現行醫療法中所稱「醫事人員」,即不受醫療法保護,僅得提起自訴來保護自身權益,然相同性質事件不應有不同處理方式,爰予以修正本法,以維護非受第十條保護之其他任職於醫療機構或教學醫院人員權益。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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