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之二,配合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上漲逾10%、財政部公告調升的114年度遺贈稅課稅級距金額,調整法條所定數額使其與公告一致、確保適法性。課稅級距上次調整在民國106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遺贈稅課稅級距金額在法律文字上與物價連動後的實際適用級距相符,提供徵納雙方明確的法源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適用遺產稅、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尤其高額遺贈者)及稅捐稽徵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遺贈稅法第十三條(遺產稅級距稅率)、第十九條(贈與稅級距稅率)及第五十八條之二相關數額,使其與依CPI調整後公告之114年度級距金額一致,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依法第十二條之一規定,CPI 累計漲幅已逾門檻,調整級距金額符合物價連動機制並確保適法性;疑慮:調高課稅級距是否影響稅收與租稅公平,屬遺贈稅政策方向的不同看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多為配合物價指數的數額更新,可對照財政部公告級距一併理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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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5-01-17,2025-01-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7,2025-01-2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3-04
交付審查2025-03-04
案由
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2人,按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規定,遺贈稅的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等,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遺贈稅課稅級距上次調整為民國106年,民國114年適用的CPI與2017年適用指數相較,上漲12.42%,財政部因而公告調升114年度起適用之課稅級距金額,已超過原定遺產稅、贈與稅計算所定數額,爰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以調修遺贈稅課稅級距之適法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財政部公告,民國114年遺產稅課稅級距調整為遺產淨額(遺產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5,62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10%、5,621萬元至1億1,242萬元適用稅率15%、超過1億1,242萬元適用稅率20%;贈與稅課稅級距調高為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10%、2,811萬元至5,621萬元適用稅率15%、超過5,621萬元適用稅率20%。
提案人
連署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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