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85810000

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3-0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王美惠等23人提案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因2023年營建署已改制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相關業務分別移交國土管理署與國家公園署。草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辦理廢止,屬法制配套作業。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組織法規與實際機關現況一致,提案方認為有助維護法規體系完整性。
主要影響對象
內政部相關機關與其業務承接單位,影響多屬行政與法制層面。
修正了哪些條文
整部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非條文修正,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機關已改制、原條例無保留必要、完備法制;疑慮:屬程序性配套,公開論點上未見明顯反對意見。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類組織法規廢止多為改制後的配套,可與同名另案併看是否重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5-01-10,2025-01-1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0,2025-01-1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5-01-17,2025-01-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7,2025-01-2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5-03-04
交付審查2025-03-04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蔡易餘、陳冠廷、蘇巧慧等23人,有鑑於2023年5月2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並於同年9月20日,內政部營建署改制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爰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2023年5月2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並於同年9月20日,內政部營建署改制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及海岸管理業務業務移交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原內政部地政司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業務移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二、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三、營建署既已改制為國土管理署,原有之組織法規應一併廢止。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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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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