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撤回前提之「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是一件「撤回案」,並非實質修法。楊瓊瓔委員擬撤回先前在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出的「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並由提案人自行通知其他共同提案人及連署人。換言之,原本的老人福利法修正提案不再續行審議。
能幫助到什麼
讓提案人得以收回先前的提案,是立法程序中常見的程序動作,有助於提案人重新評估或整合版本後再提。
主要影響對象
原提案人、共同提案人及連署委員,以及關注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議題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撤回程序案,未涉及條文增刪,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撤回為提案人法定權利,屬正常立法程序;疑慮:公開資料未載明撤回理由,外界較難得知政策考量。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到「撤回」字樣代表提案人主動收回,不是表決否決,後續可追蹤是否有新版本再提。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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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1-10,2025-01-1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0,2025-01-1
排入院會2025-01-17,2025-01-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7,2025-01-2
排入院會2025-03-04
同意撤回2025-03-04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擬撤回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並自行通知其他共同提案人及連署人。
提案人
本院委員楊瓊瓔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老人福利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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