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制定「運動發展部組織法」,主張將原隸屬教育部的體育業務提升位階,成立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運動發展部」,以強化運動培育、發展及產業推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相關政策將由二級機關專責統籌,主張可提升決策層級與資源、回應運動產業發展與國際賽事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與體育相關主管機關、運動選手與產業,以及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運動發展部組織法」,明定該部之設立、掌理事項與組織架構等;詳細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運動政策位階可獲得更多資源與決策權、跳脫體育框架做全盤規劃;疑慮:新設部會增加行政與預算負擔,亦有對於設部必要性、職權劃分與組織精簡原則的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設部案常與相關署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修正連動,宜整批一起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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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1-03,2025-01-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1-03,2025-01-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1-03,2025-01-0
三讀2025-01-03,2025-01-0
黨團協商2025-01-06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0人,有鑑國內運動習慣日漸興盛、運動產業快速發展,運動選手參與國際賽事亦受到國內重視。然現今相關組織仍隸屬於教育部門,致使運動發展無法有效率因應環境做出相應政策,亦缺乏足夠資源發展。是以,政府思考相關政策時,不應僅侷限於「體育」,而是應以運動政策之發展做全盤考量。為避免運動政策受限於決策層級並提升培育資源,應提升體育之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以強化培育、發展及產業推展等,爰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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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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