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萬美玲等16位委員提案,鑑於運動人口增加且運動有助健康,認為教育部體育署人力與資源不足,擬成立「運動發展部」作為專責部會推動運動教育、競技、環境、產業與外交業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將運動相關業務升格由二級部會統籌,協助運動產業、選手培育與運動外交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選手、運動產業從業者、體育行政人員與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未公布逐條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機關位階可增加人力與資源、強化運動外交;疑慮:新設部會的組織成本、與教育部學校體育的分工界線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留意各版本對新機關的「命名」差異,名稱不同往往代表職掌設計也有出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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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有鑒於全球運動風氣盛行,我國運動人口逐步增加,且運動有助於民眾維持健康,應加強推動全民運動之力度及完善友善運動之環境。另我國選手於各項體育競賽之亮眼表現,亦可推動與他國之運動外交,然當前僅由教育部底下之體育署推動體育暨運動發展相關業務,恐其人力及資源不足,使相關業務推動緩慢,為有效推動運動之教育、競技、環境、產業與外交相關業務,爰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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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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