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葛如鈞、蘇清泉、鄭正鈐等17位委員提案制定《運動發展部組織法》,主張將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運動發展部」,以推動全民運動、選手培育與運動產業。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事務將提升為二級部會層級,統籌全民體育、競技培育與運動外交。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運動相關民眾、運動員、運動產業及教育部體育署現職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運動發展部組織法,提升體育署為中央二級機關,詳細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運動主管機關位階、推動全民運動與產業、體育外交接軌國際;疑慮:部會名稱(運動發展部/運動部)各版本不一須整併、新機關人力預算。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是「運動發展部」陣營的核心版本,建議與「運動部」版本並列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22
交付審查2024-11-22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葛如鈞、蘇清泉、鄭正鈐等17人,有鑑於國人參與運動人口之比例已於二○二三年突破百分之八十二,規律運動人口比例則首度達到百分之三十五,我國運動產業產值亦隨之穩定成長,有望於二○二六年突破新臺幣一兆元,為持續推行全民運動以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以促進競技專業發展,應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使之能有效推動全民體育,促進運動產業蓬勃發展,透過體育外交與國際接軌,形塑多元運動文化並落實運動平權,爰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