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將可參加全額補助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代理教師適用對象,從僅限「主管機關聯合甄選進用者」,擴大納入「偏遠地區學校自辦甄選進用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校方自辦甄選進用的偏遠地區代理教師也享有師培補助機會,提高教師久任偏遠學校的誘因,改善權益不對等。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偏鄉學校與學生及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八條,於師培補助適用對象中新增「由偏遠地區學校自辦甄選方式進用之代理教師」。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消除聯合甄選與自辦甄選代理教師的待遇落差、留住偏鄉師資;疑慮:補助名額與經費的承載能力,以及甄選品質的衡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適用對象的一字增減常牽動許多人的權益,比對修正前後的範圍是審議重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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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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