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82120000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2-1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把「公有路外停車場」也納入應劃設一定比例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孩童專用停車位的範圍。提案理由是回應少子化、加強孕婦與幼兒的停車友善措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孕婦及帶幼兒的家長在公有路外停車場(如停車塔、公有停車場)也能享有專用車位,停車更便利。
主要影響對象
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幼兒的家長,以及公有路外停車場的管理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三條之一,將原本的規範對象擴及「公有路外停車場」,使其同樣須劃設一定比例的孕婦及幼兒專用停車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育兒友善措施、呼應鼓勵生育政策;疑慮:公有停車場車位有限,新增專用位可能排擠一般車位,且使用資格認定與違規占用稽查不易。
政治雷達小叮嚀
育兒停車友善是跨黨派常見議題,可留意專用車位「劃設比例」與「稽查機制」是否一併明確規範。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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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2-13,2024-12-1
交付審查2024-12-13,2024-12-1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黃健豪、羅廷瑋、林沛祥等17人,鑒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乃劃定一定比例車位予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孩童民眾之規定,惟我國近年來少子化問題嚴重,為鼓勵生育,政府應加強孕婦及孩童之相關福利、權益及各項優惠措施,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公有路外停車場納入本條規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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