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主張把多層次傳銷產業的管理職權,從公平交易委員會移出,刪除公平會組織法中相關職掌的法源依據,後續再交由經濟部主管。提案理由認為現行由公平會管理成效不足、與多數先進國家由經濟部門主管的做法不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傳銷產業可由經濟部門統一主管,提案方期待能改善管理與導正亂象,對受傳銷詐騙影響的民眾及守法傳銷業者可能有保障作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多層次傳銷業者、參與傳銷的民眾、公平會與經濟部相關行政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九條,刪除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產業管理職掌的法源依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公平會管理成效有限、與國際做法接軌、由經濟部主管較合宜;疑慮:移轉主管機關涉及人力與專業銜接,刪除法源後若無同步配套,恐生監管空窗。
政治雷達小叮嚀
職權移轉案重點在於『移出』與『承接』是否同步到位,可一併留意經濟部端的配套修法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