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配合運動部成立,制定全民運動署的組織法,明定其作為運動部下屬機關推動全民運動政策。業務聚焦提升規律運動人口、支持社區運動俱樂部與各級賽事、培育運動休閒人才。
能幫助到什麼
可建立專責推動全民運動的行政機關,協助社區俱樂部、賽事與全齡多元族群的運動參與,並培育運動休閒專業人才。
主要影響對象
一般民眾、社區運動俱樂部、運動團體、運動休閒從業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制定組織法,明定全民運動署的設立、職掌與編制(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專責署有助系統性推動全民運動與健康政策;疑慮:新增機關的編制成本與業務是否與其他單位重疊。
政治雷達小叮嚀
組織法草案多在描述機關架構,實際運作細節仍待後續編制表與子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12-06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12-06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1-03,2025-01-0
三讀2025-01-03,2025-01-0
黨團協商2024-12-18
黨團協商2025-01-06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葉元之、陳菁徽等18人,為配合運動部的成立,設立全民運動署將有助於提升國民運動意識,促進健康運動文化,並健全全民運動政策。未來將推動全齡與多元族群的運動參與,支持社區運動俱樂部及各級運動賽事的發展,並協助運動團體推廣運動風氣。全民運動署將專注於培養運動休閒專業人才,提升規律運動人口,增進國民體能和健康,進而為國家培育競技運動人才,提升競技運動發展潛力,實現打造健康活力臺灣的目標,爰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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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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