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團配合刑法墮胎除罪化的系列修法,修正醫療法第一百零三條,並強化妨害懷胎罪相關配套措施之執行效力。理由是配合CEDAW公約精神調整相關法律配套。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醫療法與墮胎除罪化方向銜接,主要涉及醫療機構及人員在相關行為上的規範與罰則執行。
主要影響對象
醫療機構與醫事人員、孕產婦,以及關注婦女權益與墮胎議題的群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醫療法第一百零三條,調整與終止懷孕及妨害懷胎罪配套相關之規範文字;詳細條文配置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CEDAW精神及除罪化方向一致、強化配套執行;疑慮:墮胎除罪化涉及生命權與身體自主權的價值爭議,配套措施的範圍與罰則設計亦有不同主張。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屬一組配套修法,建議與保險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刑法相關修正案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1-29
交付審查2024-11-29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我國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國內法化已逾十年。按CEDAW公約指出,締約國應致力於修訂視終止懷孕為犯罪的法律,以保障婦女人權。惟《優生保健法》自1984年成立以來,雖已有明確規範人工流產之定義,包含本法等多部相關法律之配套措施未完全符合CEDAW公約之精神。為配合修訂刑法墮胎除罪化之提案,爰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並強化妨害懷胎罪配套措施之執行效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醫療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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