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配合運動發展部即將成立,將該中心的監督機關改為運動發展部,並因條例自103年修正後已逾10年未調整而一併檢討相關規定。提案說明未逐條列出內容。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監督機關可對接新設的運動部,提案方期待配合組織改造並推動全民運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培訓選手與教練、運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敘明將監督機關改為運動發展部並全面檢討條例,未逐條列出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應配合運動部成立調整監督機關、條例多年未修有更新必要;疑慮:具體修正內容尚待檢視,組織銜接是否順暢可關注。
政治雷達小叮嚀
配合運動部成立的多部法案常同步審議,可一併觀察相關設置條例的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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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22
交付審查2024-11-22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呂玉玲、林沛祥、廖偉翔等21人,有鑒於全球運動風氣盛行,我國運動人口逐步增加,且運動有助於民眾維持健康,實有在台灣推動全民運動風氣之必要。另配合運動發展部即將成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監督機關應改為運動發展部,又因「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自103年修正迄今,已有10年未調整,確有調整之必要,爰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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