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主張在行政院設置「觀光產業發展會報」整合跨部會觀光事務,並建立觀光產業統計與經濟數據且每年公布,同時配合觀光署成立及國土計畫法修正相關土地法規名稱。理由是觀光資源主管機關分散、缺乏整合與完整經濟數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與觀光經濟數據,作為政策與資源投入的依據,回應產業競爭力提升的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觀光及旅遊產業業者、相關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及旅客。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一、二、三、六、八、十一、四十七條並新增第四條之一,內容含修正立法目的、跨部會處理機制、配合觀光署、設觀光發展會報、建立觀光統計、增設旅客服務設施及更新土地管理法規名稱。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整合分散的觀光主管權責、以數據支撐政策、提升觀光競爭力;疑慮:新增任務編組是否疊床架屋、統計與會報能否落實成效。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新設會報屬協調平台,可留意其決議是否具拘束力與後續執行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