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旭、王美惠等16位委員提案制定《運動部組織法》,主張將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行政院二級機關「運動部」,整合運動教育、全民運動、競技、產業、國際與設施等業務;學校體育課綱仍留教育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事務將有專責中央二級部會統籌資源,推動全民運動、選手培育與運動產業。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運動相關民眾、運動員、運動產業、教育部與體育署現職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組織法,規範設立目的(第1條)、職掌(第2條)、首長副首長(第3條)、幕僚長(第4條)、次級機關(第5條)、駐境外(第6條)、主管比照大學教授聘任(第7條)、聘用專業人員(第8條)、員額編制表(第9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專責部會整合資源、提升運動發展位階、符合國際趨勢;疑慮:與「運動發展部」等版本名稱不一須整併、新部會人力預算規模、與教育部業務劃分。
政治雷達小叮嚀
運動部會升格有多個委員版本,建議對照名稱與架構差異看全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