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制定運動部組織法,理由聚焦全民運動、體育教育、共融運動、體育外交與運動產業,並強調培育運動人才、保障原住民體育人才及落實多元平權。
能幫助到什麼
設立運動部以系統性推動運動事務,特別將原住民體育人才保障與多元平權納入立法理由。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與多元族群運動人才、選手、運動產業、一般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制定運動部組織法,明定機關設立與職掌方向(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將共融運動、原住民體育與多元平權入法有助運動權利平等;疑慮:理念如何轉化為可執行的具體職掌規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特別強調原住民體育與多元平權,可與其他運動部組織法版本比較立法重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29
交付審查2024-11-29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2-27,2024-12-3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1-03,2025-01-0
三讀2025-01-03,2025-01-0
黨團協商2025-01-06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莊瑞雄等16人,為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體育教育、共融運動、體育外交及運動產業,培育與輔導運動產業人才及競技選手,保障原住民體育人才,形塑運動文化並落實健康促進、多元平權,爰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