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制定「運動部組織法」,主張將現行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專責的「運動部」。提案理由為運動風氣與運動產業、科技蓬勃發展,但體育署隸屬教育部造成資源人力不足,需專責部會整合資源、推動運動教育、競技與產業並加強運動外交。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成立專責運動部,整合運動資源、提升全民運動參與及國民健康,並強化運動外交與國際影響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員、運動產業、體育行政人員及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制定整部運動部組織法;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解決體育署資源人力不足、整合資源、加強運動外交;疑慮:新增部會的組織與財政成本、職權劃分需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會期有多件運動部組織法版本,比對各版差異有助了解設計取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12-06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12-06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1-03,2025-01-0
三讀2025-01-03,2025-01-0
黨團協商2024-12-18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葉元之、陳菁徽、黃健豪等18人,為了有效推動我國運動發展,提升全民運動參與及增進國民健康,應將現行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專責的運動部。近年來,我國運動風氣日盛,運動產業與科技蓬勃發展,但目前體育署隸屬於教育部,造成資源與人力不足,影響運動政策的推動。鑒於國際體育事務發展及我國選手的亮眼表現,設立專責運動部,有助於整合資源、促進運動教育、競技與產業發展,並加強運動外交,全面提升我國運動實力及國際影響力,爰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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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部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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