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為配合設置運動部,制定「運動部組織法」,作為國內運動政策規劃及計畫執行的專責機關依據。提案理由為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並落實運動平權與永續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設立專責運動部會,統籌全民運動、競技、產業與運動外交等政策,提案者認為有助運動相關業務集中推動與資源整合。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選手、運動產業與團體、體育行政人員,以及關心全民運動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全新「運動部組織法」,明定運動部的設立目的、掌理事項、組織架構等;與教育部組織法及體育署組織法廢止案相互配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運動業務需專責部會、順應國際潮流與各界期待、整合資源推動全民運動;疑慮:新設部會的財政與人事成本、與教育部及地方權責分工、組織效益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運動部組織法有不同提案版本,可對照各版掌理事項與組織設計一起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2024-12-27,2024-12-3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2025-01-03,2025-01-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1-03,2025-01-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1-03,2025-01-0
三讀2025-01-03,2025-01-0
黨團協商2025-01-06
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為致力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之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推廣運動文化並落實運動多元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之價值,並順應國際潮流及各界期待及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應有成立運動部專責國內運動政策規劃及相關計畫執行機關之必要,以利運動相關業務之推行,爰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