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魯明哲、邱若華、羅廷瑋等17位委員提案制定《運動發展部組織法》,主張致力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並落實運動多元平權、社會包容與永續發展價值。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事務將提升為專責部會層級,推動全民運動、競技培育與運動產業外交。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運動相關民眾、運動員、運動產業及教育部體育署現職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運動發展部組織法,將運動主管機關升格為中央二級部會,詳細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運動主管機關位階、落實運動平權與永續、發展運動外交;疑慮:部會名稱與架構各版本不一須整併、新機關人力預算。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是「運動發展部」的另一委員版本,建議與其他同名及「運動部」版本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22
交付審查2024-11-22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邱若華、羅廷瑋等17人,鑒於我國應致力於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之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形塑運動文化並落實運動多元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之價值,以保障基本人權,並符應國際潮流及各界期待,爰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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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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