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林楚茵等23位委員提出,主張運動參與是人人應享有的權利與我國運動政策核心價值。為落實運動發展政策,提案將現行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專責的「運動部」,成為獨立的中央二級機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行政可獲得部級層級與專責人力,理論上有利於整合全民運動、競技運動與運動產業等資源,並提升運動議題的政策能見度。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員、體育產業、全民運動參與者,以及現行體育署人員與相關行政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組織法草案,新訂運動部之設立目的、職掌、首長員額與所屬機關等條文;詳細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運動行政層級、整合資源、與國際接軌;疑慮:新設部會增加人事與預算負擔、是否疊床架屋、與教育部權責劃分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一會期有多個版本的運動部組織法併案審查,可比對各版本差異再判斷。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22
交付審查2024-11-22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林楚茵、徐富癸、沈伯洋、陳俊宇等23人,人人均享有運動機會與權利,已為進步之趨勢,亦是我國運動發展政策之核心價值。為推動及落實運動發展政策,實有必要將現行之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專責之運動部,爰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部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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