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羅廷瑋等16位委員提出,配合「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成立,主張設置「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其定位在因應運動平等參與、競技科學發展、智慧科技導入及永續運動產業等新趨勢,以建構優質運動產業環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成立專責運動產業發展的機構,理論上有助導入智慧科技、推動競技科學與運動產業永續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產業從業者、運動科技與科學研究單位,以及運動員與賽事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設置條例草案,新訂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之設立、業務與組織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專責推動運動產業與科技導入;疑慮:與其他運動相關中心定位接近,須釐清分工避免機構重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會期有多個「國家運動○○中心」版本,建議比對各中心的業務範圍是否互相涵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鑒於配合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之成立,為因應國際運動發展新趨勢,我國運動推展將擴及以全民為本之運動平等參與、以運動員為主體之競技科學發展、跨域智慧科技導入及永續運動產業發展,為推行政策目標,建構優質運動產業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有設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之必要,爰此,特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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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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