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763000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1-1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6條,讓原住民籍退除役士官兵年滿55歲即可申請安置就養。立法說明指原住民平均餘命較全體國民低約6.19歲,並援引國民年金法、公教退撫、農民退休儲金等多項制度已有原住民55歲請領的先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原住民籍退除役士官兵可提早於55歲申請安置就養,呼應其平均餘命較低的現況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籍國軍退除役士官兵、退輔會與相關安置就養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第16條增訂或修正:原住民籍退除役士官兵年滿55歲即得申請安置就養(原文未附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對應原住民平均餘命差距、與其他年金制度年齡規定一致、保障安養需求;疑慮:年齡差別待遇的依據、安置就養經費負擔、適用範圍認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原文未提供逐條對照,細節以正式條文版本為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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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案由

本院委員盧縣一、蘇清泉、鄭天財Sra Kacaw、林倩綺、廖偉翔、黃仁、高金素梅等20人,按內政部統計處資料顯示,111年原住民零歲平均餘命為73.65歲,較全體國民零歲平均餘命低6.19歲,但相較於民國95年相差9.41歲,原住民與全體國民零歲平均餘命之差距,已有縮減。原住民族平均餘命較低,必須經由改善其經濟條件、生活環境及公共衛生等方面來著手,尤應致力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醫療衛生水準,建構普及性之醫療照護體系,以消弭族群之間的差異。政府為延長原住民族平均餘命,須強化原住民族地區醫療照護設施與服務,並提供各項支援策略,以增進服務之可近性、可及性與可負擔性,提升其整體安養照護品質。爰基於此,迄今原住民平均餘命與非原住民至今仍相差6.19歲。近年相關年金制度,舉凡「國民年金法第五十三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十七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十八條」、「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十五條」皆已規定原住民於55歲即可退休請領相關年金或是配合支領相關儲金等制度,爰參酌上開法律之修正與制定等立法意旨,爰特針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原住民籍之退除役士官兵,年滿五十五歲即可申請安置就養,以符合其現實的安置與就養需求,爰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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