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7440000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4-12-0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配合運動部成立,修正「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將監督機關改為運動部,並回應該中心財源自籌困難、設施興建與人才培育的需求。本案僅有提案說明,未附條文要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運動訓練中心由運動部監督並整合資源,有助運動設施建設與運動人才培育的長期推動。
主要影響對象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人員、運動選手、運動設施與培訓相關對象。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本案未列條文要點,主要為監督機關改為運動部及相關資源調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監督機關調整有助資源整合與政策同步;疑慮:財源自籌與政府補助的比例及永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經費來源(自籌或政府核撥)是訓練中心發展的關鍵,可關注後續條文的財務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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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為配合運動部之成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監督機關將改為運動部,影響其經費與資源取得的方式,考量到財源自籌上的困難,可能限制其發展計劃及整體基礎設施的興設和專業人才的培育計畫。本中心為更能有效地整合資源來配合國家政策,實現更完善的運動設施建設與運動人才培養目標,促進國家運動訓練與相關政策的可持續發展,爰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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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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