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案同樣是配合運動部成立而設「全民運動署」的組織法草案,由另一組委員提出,核心目標為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草案另強調運動教育扎根、適應運動、場館普及化與運動平權等政策方向。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設立統籌全民運動、社區俱樂部發展與多元運動平權的專責機關,有助身心障礙者等族群的適應運動參與。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民眾、身心障礙與高齡運動族群、社區運動組織及該署未來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規範全民運動署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第一條)、權限職掌(第二條)、首長副首長職稱官職等與任用資格(第三條)、幕僚長職稱官職等(第四條)、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第五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專責署有助落實運動平權與全齡參與;疑慮:多版本併陳、機關擴編與經費編列的合理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名草案常有多個委員版本,最後多會併案審查,可留意各版本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