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范雲等17位委員提案,配合運動部成立,為落實「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目標,主張在運動部下設「全民運動署」辦理相關業務,擬具其組織法草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全民運動推廣設專責署級單位,協助提升規律運動人口與國民體能健康。
主要影響對象
一般民眾、社區與地方運動推廣單位及相關行政人力。
修正了哪些條文
草案前四條:第一條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第二條權限職掌、第三條首長副首長職稱官職等員額及首長任用資格特別規定、第四條幕僚長職稱及官職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專責署可從個人到全國逐步推廣全民運動;疑慮:署級單位與運動部本部及其他署的分工、人事預算規模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附部分逐條要點,可與其他全民運動署版本對照首長任用資格等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為配合運動部之成立,為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配合政府運動政策,從個人、社區、城市逐步推廣至全國,提升規律運動人口,增強國民體能及健康,有設全民運動署辦理相關業務之必要,爰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署設立之目的及隸屬關係。(草案第一條)
二、本署之權限職掌。(草案第二條)
三、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員額及首長任用資格之特別規定。(草案第三條)
四、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草案第四條)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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