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另一版「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同樣將該中心定位為行政法人,期望以彈性、自主的組織特性促進運動產業發展與優質產業環境。本案僅有提案說明,未附條文要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設立兼具決策彈性與資源調配能力的法人機構,有助運動產業因應市場變化並引入跨領域專業。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產業從業者、相關企業、運動員及該中心未來人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行政法人有助靈活推動產業;疑慮:自主化組織的監督、課責與經費使用透明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名草案多版本併陳時,附完整條文的版本最能看出制度設計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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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將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定位為行政法人,期許透過其彈性化和自主化的組織特性,能夠有效促進運動產業的發展,打造優質的產業環境。在增強決策能力與資源靈活調配下,推動運動產業相關業務時,能夠迅速適應市場變化並引入多元專業思維。透過掌握市場變化並引入多元專業思維,進一步提升運動產業發展競爭力,有效為國家重視健康、繁榮的運動產業環境,爰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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