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新增「長照交通接送車」為免徵貨物稅車輛,並延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及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的實施期限。提案理由是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無障礙交通工具的需求成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降低長照交通接送車及無障礙、復康巴士類車輛的購置稅負,協助提升身心障礙者及長照需求者的交通運具供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長照需求者及提供長照交通接送、復康巴士服務的單位,以及稅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新增「長照交通接送車」為免徵貨物稅之車輛,並延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及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的實施期限(詳細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超高齡社會與無障礙需求、協助長照與身心障礙者交通、延續既有免稅措施;疑慮:免稅範圍與資格認定須明確、對稅收的影響及期限設定仍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涉及貨物稅減免與期限延長,可留意財政部對稅損與適用範圍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羅廷瑋、林沛祥等16人,鑒於我國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身心障礙者及長照需求者人數逐年漸增,對無障礙交通工具的需求持續成長,為建構無障礙友善舒適環境,協助提升身心障礙者及長照需求者交通運具,應新增長照交通接送車為免徵貨物稅之車輛,並持續延長購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及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的實施期限,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貨物稅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