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新增「長照交通接送車」為免徵貨物稅車輛,並延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及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的實施期限。提案理由是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無障礙交通工具的需求成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降低長照交通接送車及無障礙、復康巴士類車輛的購置稅負,協助提升身心障礙者及長照需求者的交通運具供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長照需求者及提供長照交通接送、復康巴士服務的單位,以及稅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新增「長照交通接送車」為免徵貨物稅之車輛,並延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及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的實施期限(詳細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超高齡社會與無障礙需求、協助長照與身心障礙者交通、延續既有免稅措施;疑慮:免稅範圍與資格認定須明確、對稅收的影響及期限設定仍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涉及貨物稅減免與期限延長,可留意財政部對稅損與適用範圍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