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亭妃、蔡易餘等16位委員提案,主張成立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運動部,專責運動政策規劃與執行,強調全民運動、競技、產業、外交與運動平權、社會包容、永續發展等價值。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設專責部會統籌運動資源,推動全民運動、選手培育、運動產業與國際事務。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選手、運動產業、弱勢與多元族群運動參與者及一般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未公布逐條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專責機關能整合資源並落實運動平權;疑慮:新部會編制與預算規模、跨部會分工待協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特別強調運動平權與永續價值,可與其他版本的價值取向對照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陳亭妃、蔡易餘等16人,為致力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之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推廣運動文化並落實運動多元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之價值,以保障基本人權,並順應國際潮流及各界期待,應有成立運動部做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專責國內運動政策規劃及相關計畫執行機關之必要。爰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藉由專責且具專業能量之機關,整體規劃運動相關資源,並透過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以促進競技專業發展、推動運動產業促進幸福經濟、推展國際事務讓世界看見臺灣等目標,達到以體育運動壯大臺灣之願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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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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