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秀寳、李坤城等18位委員提案,引用聯合國體育憲章主張運動是基本權利,並指我國112年規律運動人口僅35%,認為應設專責主管機關統籌全民運動、運動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設專責部會推動全民運動與多元運動環境,協助提升規律運動人口。
主要影響對象
一般運動民眾、運動產業從業者與運動選手。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未公布逐條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專責機關統整資源有助提升運動參與率;疑慮:新部會組織成本及與教育部分工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以規律運動人口數據作為立法依據,數據引用可作為審議時的事實參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