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秀寳、李坤城等18位委員提案,引用聯合國體育憲章主張運動是基本權利,並指我國112年規律運動人口僅35%,認為應設專責主管機關統籌全民運動、運動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設專責部會推動全民運動與多元運動環境,協助提升規律運動人口。
主要影響對象
一般運動民眾、運動產業從業者與運動選手。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未公布逐條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專責機關統整資源有助提升運動參與率;疑慮:新部會組織成本及與教育部分工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以規律運動人口數據作為立法依據,數據引用可作為審議時的事實參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陳秀寳、李坤城、邱志偉、郭昱晴、陳亭妃等18人,聯合國教育、科學與文化組織於2015年11月18日修正通過之「體育、身體活動與競技運動國際憲章」第一條即闡明:「體育教育、體育活動及體育運動是每個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全民運動已然成為國際趨勢,促使全民具有運動之習慣,促進全民健康福祉,儼然成為政府之責任。惟我國規律運動人口占比普遍低落,據體育署統計顯示,112年規律運動人口僅有35%,顯見推動全民運動刻不容緩。除全民運動外,包含運動教育、運動競技、運動產業及運動外交等,打造多元運動環境,落實運動平權,應有專責主管機關規劃及推動;綜整運動資源,壯大運動相關業務,爰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以利運動相關業務之推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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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部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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