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針對汽機車的貨物稅課徵提出調整。提案理由認為汽機車已是民生必需的代步與謀生工具,而現行以外部性、奢侈消費為由課稅,可能不合時宜,並與燃料費、牌照稅、空污費等有重複課徵之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購買與使用汽機車的民眾(提案方指出機車族多為藍領階級)稅負可望減輕,提案方認為較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主要影響對象
購買及使用汽機車的民眾、汽機車產業,以及財政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調整車輛類貨物稅之課徵;詳細稅率與項目調整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汽機車為民生必需品宜從輕課徵、避免與燃料費牌照稅空污費重複課徵、較符量能課稅;疑慮:減稅造成的稅收缺口、與環保節能綠色稅制方向是否衝突、外部成本如何反映仍有不同看法。
政治雷達小叮嚀
減稅同時牽動稅收與環保目標,可比對各方對重複課稅與綠色稅制的論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