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配合運動部成立,新設「全民運動署」作為運動部的次級機關,專責推動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與規律運動人口。草案規範該署的設立目的、職掌、首長與員額等組織事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專責推動全民運動、向下扎根與全齡運動的政府單位,有助一般民眾接觸多元運動與終身運動習慣的養成。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民眾、運動社團與俱樂部、運動專業人才及未來該署員工。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增全民運動署設立目的(第一條)、權限職掌(第二條)、首長與副首長職稱官職等與任用資格(第三條)、幕僚長職稱官職等(第四條)、員額以編制表定之(第五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專責署可集中資源推展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疑慮:政府機關擴編是否增加人事成本、與既有體育行政分工是否重疊。
政治雷達小叮嚀
組織法是「先搭骨架」,後續的編制表與預算才看得出規模,可持續追蹤審查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08,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08,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落實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提升規律運動人口,增強國民體能及健康,打造健康活力社會,配合運動部之成立,有設全民運動署(以下簡稱本署)辦理相關業務之必要。
本署將基於推展運動向下扎根,提供兒童、青少年運動機會之政策推動方向,培養全民運動技能及興趣,養成終身運動之習慣及建立熱愛運動之生活模式,以形塑運動文化,推動競技運動全民化與全齡化,促進社區運動俱樂部及社團發展,活絡各層級賽事,並鼓勵運用運動專業人才,擴大全民運動參與。此外,亦將推廣新興、極限、傳統民俗、海洋、水域及山林運動,以增進運動參與之多樣性。
依運動部組織法(草案)第五條規定,本部設本署,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有關組織法規內容應包括事項等規定,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其要點如下:
一、本署設立之目的。(草案第一條)
二、本署之權限職掌。(草案第二條)
三、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員額及首長任用資格之特別規定。(草案第三條)
四、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草案第四條)
五、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草案第五條)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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