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吳思瑤等跨黨派委員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主張為落實「運動壯大臺灣」政策、促進運動平權與全民運動、培育競技人才及發展運動產業,設立專責運動部統籌全國運動政策。本案僅有提案說明,未附條文要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成立統籌全國運動政策的專責部會,整合全民運動、競技、科學、產業與運動外交等事務,並回應運動平權與選手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運動相關民眾、競技選手、運動產業、現職體育行政人員及未來運動部員工。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本案未列條文要點,為運動部設立之組織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專責部會能整合運動政策、提升國際與全民運動發展;疑慮:政府增設部會的人事與財政成本及機關整併的協調。
政治雷達小叮嚀
運動部組織法是這一系列法案的「母法」,其通過與否牽動所有附屬機關設置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08,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08,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吳思瑤、莊瑞雄、賴瑞隆、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為落實國家希望工程「運動壯大臺灣」政策願景,促進運動多元平權與社會包容,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健康,形塑國人運動文化,培育競技運動人才並保障選手權益,強化運動科學研究及運用,健全國內運動產業發展,推展國際運動外交事務,並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實有成立專責部會之必要,以綜理全國運動政策,爰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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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部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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