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擬降低汽車課徵的貨物稅稅率,並刪除機車課徵貨物稅的項目。理由是汽機車為日常代步工具,現行高額貨物稅對民眾負擔過重,且其課稅目的與現行環保法令高度重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購買汽車者可因稅率降低而減輕負擔,購買機車者則不再被課徵貨物稅,有助於降低民眾交通工具的取得成本。
主要影響對象
購買或持有汽機車的消費者、汽機車業者及國家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降低汽車貨物稅稅率,並刪除機車課徵貨物稅之項目。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汽機車屬必需代步工具、稅負過重,且與環保法令重疊已失目的正當性;疑慮:減稅將減少政府稅收,並可能影響以稅制引導減量、環保的政策工具。
政治雷達小叮嚀
民生稅負與環保稅制的取捨案,可一併留意稅收影響與替代政策工具。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本院委員陳玉珍、廖先翔、羅廷瑋、徐巧芯等19人,有鑑於現行貨物稅條例對汽車、機車等日常必須之代步工具課徵高額貨物稅,已顯不合我國社會生活現況,並於人民日常生活課予過重負擔義務;又財政部以汽機車課徵貨物稅之目的於現行法體系下與其他環保法令有高度重疊,已無法令目的正當性,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降低汽車課徵貨物稅之稅率,並刪除機車課徵貨物稅之項目。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