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4530000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4-12-0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林宜瑾、賴瑞隆等19位委員提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配合運動部成立調整監督機關,並因應董監事彈性用人、經費籌措與業務現況修正相關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國訓中心改由運動部監督,並在用人與經費籌措上更具彈性,有助於配合選手培育與園區建設。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訓中心董監事與職員、培訓選手與教練、運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相關條文,重點為監督機關改為運動部及董監事與財源規定;本案原文未列要點,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監督一致化、用人與經費更彈性以利政策推動;疑慮:用人與財源彈性放寬須有相應監督機制。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為國訓中心多版本之一,建議與郭昱晴、鄭天財、范雲版逐條比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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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委員會審查2024-11-13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林宜瑾、賴瑞隆等19人,配合運動部之成立,原教育部體育署監督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監督機關改為運動部,另為因應其董監事之彈性用人、經費籌措狀況,及配合業務執行現況,有修正相關規定之必要,爰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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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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